工傷意外索償服務
根據香港的《僱員補償條例》,工作期間受傷的僱員有權向其公司申請工傷賠償。重要的是,工傷疏忽索償有申請限期,而工傷民事索償(即僱員補償)必須在受傷後兩年內向法庭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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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傷索償情況
在工傷導致僱員工作能力受損的情況下,「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會評定其長期收入能力,並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不滿意的一方可以要求勞工處重新評估。
僱主若未按規定及時支付工傷賠償和附加費,將面臨法律責任。同時,僱主必須向勞工處報告工傷,並在案件解決前不得解僱受傷僱員。
提出工傷索償的僱員應妥善保存所有相關文件,如病假單、費用單據、勞工處文件和證人聲明,以便後續的索償流程。
若您或您的家屬因工受傷,有權向僱主索取工傷和疏忽賠償。如有疑問,請聯絡我們以獲得專業法律建議。
工傷期間的薪金與醫療費補償:你需要知道的一切
在工作場所發生的意外不僅對公司運營造成影響,更重要的是,它會影響受傷僱員的生活和財務狀況。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受傷僱員有權獲得一系列的補償,包括病假薪金和醫療費用。
工傷賠償計算
已入職超過一個月之後,不幸遇上工傷的工友請使用此表格。 如你是日薪/時薪僱員,此計算機同樣適用。[數字只供參考]
病假薪金:4/5的工資補償病假薪金:4/5的工資補償
受傷僱員在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有權獲得最多24個月的病假薪金,即俗稱的「五分四人工」。計算方式如下:
病假薪金=(意外前每月收入−意外後每月收入)×4/5
收入包括:底薪、津貼(不含交通津貼)、獎金、常規加班費和勤工獎勵。若病假期超過24個月,僱員可向法院申請延長,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受傷僱員在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有權獲得最多24個月的病假薪金,即俗稱的「五分四人工」。計算方式如下:
病假薪金=(意外前每月收入−意外後每月收入)×4/5
收入包括:底薪、津貼(不含交通津貼)、獎金、常規加班費和勤工獎勵。若病假期超過24個月,僱員可向法院申請延長,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工傷賠償計算機
已入職超過一個月之後,不幸遇上工傷的工友請使用此表格。如你是日薪/時薪僱員,此計算機同樣適用。[數字只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