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索償服務
無論新手或資深司機,在香港交通意外常見。根據2023年統計,每月有1,200起事故,近半涉及私家車。意外發生後,傷者可向涉事司機或其保險公司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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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處理方法
在香港的快節奏生活中,許多交通意外受害者或肇事者會選擇不報警,主要是出於對繁瑣程序的避免和對「無索償折扣(NCB)」的保護考慮。然而,這種做法往往帶來潛在風險。
首先,意外後遺症可能不會立即顯示,有時可能需要幾天或幾周才會出現,特別是對於某些嚴重創傷,如腦震盪或創傷後遺症。其次,如果雙方選擇私下和解並未在14天內通知保險公司,這可能會影響未來的民事索償機會。保險公司有可能會拒絕對該次意外進行賠償,這在保險行業中被稱為「踢保」。
我們的服務及角色
確認車cam片段以判斷雙方責任(如有)。
收到警方檔案編號後,進行備案。
安排會面,解釋索償流程,簽署授權書。
處理前期工作,如獲取醫生報告。跟進保險公司和法庭的回應。
爭取最高賠償金額。
交通意外賠償金額計算
交通意外索償涵蓋經濟和非經濟損失,主要包括:
醫療費用(Special Damages):涵蓋救護車、住院、手術等費用。
失去收入能力:包括現有和未來的收入損失。
殘疾賠償:如失去手臂、失明等。 財產損失費用:車輛、自行車、行李的修理或替換。
精神痛苦和生活便利損失(PSLA):包括心理困擾或創傷。
其他損失:如家庭照顧費、交通費等。 注意:民事索償不影響車手獎,但賠償需全額歸還社會福利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