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常見的幾種傷害:
頸部損傷(俗稱揮鞭式創傷)
創傷後壓力障礙
頭部損傷
面部創傷
內部出血
骨折或裂骨
關節脫位
扭傷
軟組織損傷
常見交通意外傷害
交通意外可能導致一些傷害不立即顯現,這些隱蔽傷勢可能數天或數周後才逐步浮現。對於在現場即感受到的重傷或不適,立即前往急診室檢查至關重要。對於輕微傷害或事後逐漸出現的不適,同樣需要尋求醫療援助並及時報案。
救護車送院的考量
發生交通意外時,若受到身體傷害,儘可能選擇救護車或自行前往醫院治療,以避免後續在法律訴訟或索償中遇到不利因素。
意外後傷痛發現與索償途徑
即便在事故後沒有立即出現痛感或未乘坐救護車,傷者依舊有權進行索償。我們已處理多宗相關案件,並成功協助受害者獲得應有的賠償。(詳細參考:交通意外賠償金額計算)
醫療證據的必要性
在進行索償時,傷者需提供醫療證據,如病假單和醫療報告,這些對於證明傷害的嚴重程度至關重要。
體檢結果與持續疼痛
如果X光體檢沒有發現骨折或裂骨,但身體仍然疼痛,受傷者應繼續追求合法的賠償。保留所有醫療和治療記錄對於索償非常重要。
救護車送院後的注意事項
即使醫生開出的病假單只有短短幾天,或者沒有開出病假單,只要受害者在事故中受到他人疏忽造成的傷害,他們仍有權獲得賠償。
醫院治療的選擇
事故後的治療無論在政府醫院、私立醫院或診所進行,只要是經過香港註冊醫生的診斷,其醫療報告在法律索償中都具有相同的效力。不過,我們仍強烈建議事故後應盡快前往醫院進行全面檢查,以確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