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符合特定條件:事故必須是在香港境內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已向警方報案;
受害者在事故發生時必須合法留在香港;
申請必須在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
受害者因事故死亡、永久傷殘,或需住院不少於三天,或由註冊醫生證明需病假不少於三天。
香港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車手獎)
香港社會福利署設立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TAVAS)旨在為交通事故受害者或其受養人提供經濟援助。這項計劃特別設計來幫助那些因道路交通事故而遭受身體傷害的人士,以減輕他們因事故導致的經濟壓力,又稱「車手獎」或「不論過失賠償金」。
援助計劃的目
的此計劃提供的援助金額取決於受害者的傷亡情況,但不包括財物損失。其目的在於快速提供資金支援,使受害者能專注於身體康復,而不是財務壓力。
申請過程與所需文件如何申請?《申請人須知摘要》
申請人可從社會福利署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可通過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遞交。
需要文件
身份證明文件(與受害人死亡,需提供受害人及其家屬的身份證明文件)
所持有有關在意外中受傷的證明文件正本,包括死亡證(與受害人死亡)、病假證明書、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發出的醫療報告、醫院費用收據、由醫管局或衛生署轄下醫療機構發出的意願/診所診症卡(或到診紙)
銀行存摺/提款卡(如使用銀行自動轉帳方法收取援助金)
申請結果將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補償計劃詳情
補償金額補償金額
根據受害者的不同情況而定。包括死亡援助、傷殘援助以及因事故失去工作能力的臨時生活援助。
聯絡方式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的聯絡資訊包括地址、電話和電子郵件地址,方便市民查詢或提交申請。
辦事處: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地址: 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1樓 101室 單位地圖
電話號碼: 2832 4615-6
傳真號碼: 2893 8690電
香港交通意外後的民事索償
了解車手獎賠償與您的權益
在香港遭遇交通意外後,即使已獲得車手獎賠償,您可能仍需考慮進行民事索償。當交通意外涉及他人疏忽,如對方司機或您所乘坐車輛的司機,您作為受害者或乘客,有權透過律師代表,向疏忽司機的第三者保險公司提出民事訴訟索償。
為何民事索償是重要的?
車手獎賠償旨在解決傷者的即時經濟負擔,但通常不足以完全補償所有損失。相比之下,民事索償的賠償金額通常會根據傷勢而定,大多數情況下高於「不論過失」的賠償。這意味著,即使您已申請或獲得車手獎補償,仍有必要進行民事索償以獲得更全面的賠償。
民事索償與車手獎賠償的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或獲得車手獎補償並不會影響您進行民事索償的權利。在成功獲得民事索償賠償後,您需要將「不論過失」賠償的全額歸還給社會福利署。因此,「不論過失」賠償可視為一筆應急資金,幫助解決即時的經濟困難,而您應得的主要賠償仍來自民事索償。
專業法律意見的重要性
在香港遭遇交通意外並考慮進行民事索償時,尋求專業法律意見至關重要。了解您的權益並獲得適當的賠償,對於您的復原和未來的生活質量有著深遠的影響。
關於車手獎常見問題
Q1: 是否所有交通意外受害者都能獲得援助?
A1:只有符合特定條件的受害者才有資格獲得援助,包括事故類型、受害者居住狀況和傷勢嚴重程度。
Q2: 如何確保我的申請被受理?
A2: 確保所有所需文件齊全並準確填寫申請表格。提交後,可透過提供的聯絡方式跟進申請狀況。